口头请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因为突发状况没办法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只能口头跟领导请假,领导当时也同意了。但事后公司却以我未按规定请假算我旷工,要扣我工资。我想知道,我这种口头请假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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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请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请假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在特定时间段不工作的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后,劳动者在该时间段无需出勤工作。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为了规范管理,会制定相应的请假制度,其中可能规定了请假的方式,比如要求书面请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请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劳动者未按照规定进行书面请假,仅口头请假,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请假流程,从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长期默认或允许劳动者以口头形式请假,并且按照请假处理相关事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口头请假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交易习惯,双方都按照这种方式履行权利和义务。此外,如果是突发紧急情况,劳动者无法及时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而进行口头请假,并且用人单位在知晓情况后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口头请假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有效。比如劳动者突发疾病,通过电话向用人单位口头请假,用人单位表示理解并同意,那么该口头请假应是有效的。所以,口头请假是否有效,要综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实际操作习惯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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