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加班,但是公司计算加班费时好像只按照基本工资来算,我感觉不太对劲。我想知道法律上规定加班费到底是不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加班费是否按照基本工资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基本工资就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对稳定。而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通常并不单纯指基本工资。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的“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实际工资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所以,加班费不一定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如果用人单位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很可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正确的标准计算和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