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法吗?
我加班的时候,发现每小时的加班费比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要低。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我辛苦加班就是为了多挣点钱,可这加班费这么低,感觉自己权益受损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到底正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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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加班费和最低工资标准这两个概念。加班费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同时,《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明确,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如果加班每小时的加班费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显然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加班费本身就是在正常工资基础上的额外增加部分,应当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水平,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足额的加班费。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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