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加班费怎么算?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签合同的时候基本工资写得很低,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都低。最近经常加班,我就想知道在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加班费该怎么计算呢?我担心公司会少给我算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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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概念。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简单来说,就是不管你所在单位效益如何,给你的工资都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当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这种情况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接下来看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所说的“工资”,在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比如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假设一个月按21.75天计薪,日工资就是2000÷21.75≈91.95元。如果工作日加班一小时,加班费就是91.95÷8×1.5≈17.24元(这里是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算出小时工资,再乘以1.5倍)。休息日加班一天,加班费就是91.95×2 = 183.9元。法定休假日加班一天,加班费就是91.95×3 = 275.85元。 总之,当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要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来计算加班费,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这个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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