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是不是叫终止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期满了,公司明确表示不会和我续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怎么回事,是不是就叫终止劳动合同呢?另外,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什么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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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属于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下面为你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简单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一些法定事由的出现而归于消灭。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期满这一时点自然结束,符合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而劳动合同的解除,一般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一些特定原因,一方或者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从法律条文来看,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的情况,明确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合同。比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等,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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