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我在公司上班一段时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结果突然就被辞退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赔偿吗?要是能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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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却被辞退的情况下,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您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开始,到您被辞退时,如果这段时间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就要支付您双倍工资。举个例子,如果您入职三个月被辞退,那么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给您。这里的双倍工资,其实就是在原本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一份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其次,关于被辞退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辞退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没有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您在单位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那么经济补偿就是一个半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就是三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辞退是因为您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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