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二次手术算旧伤复发吗
之前工作时受了工伤,做了一次手术。现在需要进行二次手术,不太清楚这 在法律上能不能算旧伤复发。想了解下如果算旧伤复发,在待遇方面会有什么不同,要是不算又会怎样,希望能得到准确的法律解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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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情况下,工伤二次手术可以视为旧伤复发。所谓旧伤复发,简单来说,就是之前因工伤导致的伤病,在后续出现再次发作需要治疗的情况。
从法律规定来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这意味着当工伤职工二次手术被认定为旧伤复发时,能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以及停工留薪期等待遇。比如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像工伤员工后续重新入院取出内固定物的二次手术,这属于初次工伤医疗程序的延续,通常就会被视为旧伤复发并按规定处理。不过,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这种情况下二次手术一般就不能再按旧伤复发享受待遇了。
总之,工伤二次手术大多会被认定为旧伤复发从而享受相应待遇,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来确定。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
工伤复发: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 过治疗后病情已稳定,但之后又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相关的症状或疾病,需要再次进行治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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