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只签了一年,第二年还需要签吗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快到期了。我不太清楚第二年公司还需不需要和我再签合同,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要是不签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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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只签了一年,第二年是否需要签,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指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双方都有继续合作的意愿,那么第二年续签合同是可以的,而且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已经连续两次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由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如果第一年签了一年劳动合同,第二年到期后不续签,也分不同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还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好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像您签的一年期合同就是这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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