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在津南区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有以下流程: 首先是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您要先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通过地图等方式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 接着是整理材料。主要资料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然后提交资料,具体有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就可以前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审理并答复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提交答辩书。 之后是仲裁庭开庭。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在庭审中,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并且在作出裁决前,仲裁庭会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就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正常情况下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方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关信息、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事项。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相关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通过仲裁程序获得保护的权利。 调解书:是由仲裁庭制作,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