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走的?


一般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首先是申请阶段。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这里的一年时效很关键,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仲裁委就不受理了,这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接着是仲裁受理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这一步是仲裁委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不符合,会告知申请人原因。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提交证据、进行质证等,让仲裁庭全面了解争议情况。 再就是仲裁调解阶段。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仲裁庭会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在送达之日起就对双方起法律效力。调解是为了平和地解决纠纷,节省双方时间和精力。 最后是仲裁裁决阶段。如果调解时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公司方面或是你自己又反悔的,仲裁庭就会及时裁决。如果你对裁决不服的,就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如案情比较复杂的,经批准的话也可最多延长30天。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仲裁机构可能不再保护其权利。 调解书:是由仲裁庭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