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举报投诉的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遇到了一些劳动权益被侵害的事情,当时没来得及去举报投诉。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想了解下现在还能不能去进行劳动举报投诉,劳动举报投诉有没有时效限制呢,时效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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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举报投诉时效是指劳动者在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能够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并获得有效处理的时间范围。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里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例如,公司一直拖欠员工工资,这种拖欠工资的行为处于连续状态,那么时效就从公司最后一次应当支付工资却未支付的时间开始计算2年。也就是说,只要在这2年之内,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不过,如果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等其他途径来解决劳动纠纷,适用的时效规定会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劳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相关的时效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合适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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