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想确认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我不知道该怎么证明,也不清楚我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具体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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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举证责任是一个关键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举证责任。简单来说,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是真实的。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就要承担可能败诉的后果。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时,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过工资,是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还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上面可能有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岗位等信息,能直接表明劳动者与单位的关系。另外,考勤记录也很关键,它能体现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也有举证责任。比如,用人单位要提供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这些证据,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在实践中,劳动者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有些证据可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劳动者很难拿到。这时,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查取证。如果劳动者能提供一些初步证据,形成一个合理的证据链条,即使没有完整的证据,也有可能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总之,劳动者在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同时了解自己和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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