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可能有经济补偿金。但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比如什么情况下能拿到补偿金,补偿金额怎么算,想了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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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多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过错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还有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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