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期满被辞退赔偿金怎么计算?

我生病医疗期满后,公司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赔偿金该怎么算,是按什么标准来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保障我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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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期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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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医疗期满被辞退时,赔偿金的计算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和标准。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向劳动者额外支付的费用,其数额通常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提到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是我们常说的“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辞退劳动者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医疗期满后,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辞退了他,且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公司首先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工作年限,3年零4个月应按3.5个月工资计算,即3.5×5000 = 17500元。由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即17500×2 = 35000元。此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5000元。所以,小李总共可以获得35000 + 5000 = 400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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