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满五唯一再出售有什么新规定?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别人赠与我的,现在已经满五年且是我唯一住房。我打算把这套房子出售,不知道在税收、手续等方面有什么新规定,想了解清楚这些情况,避免后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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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赠与房产满五唯一再出售的规定之前,先解释几个概念。“满五”指的是从取得产权证的日期算起,持有该房产的时间已满五年;“唯一”则是指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登记在房屋权属登记系统里的只有这一套住房。 从税收角度来看,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如果赠与房产满五唯一再出售,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家庭生活用房就是指满五唯一的住房。 在增值税方面,如果该房产是普通住房,满两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购买方而言,会涉及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在手续方面,需要准备房屋所有权证书、赠与公证书、双方身份证件等材料,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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