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职证明但新公司又要求提供该怎么办?
我从上一家公司离职时,没拿到离职证明。现在新公司入职需要这个证明,我很担心因为这个影响入职。我也联系过原公司,但他们一直拖着不给我开。我想知道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替代离职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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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没有离职证明而新公司又要求提供时,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职证明是什么。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果原公司没有出具离职证明,你可以先与原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原公司说明新公司的要求以及这份证明对你的重要性,请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开具。若原公司拒绝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原公司限期改正。 若投诉后仍无法解决,你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能证明你与原公司存在过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要求原公司开具离职证明。 此外,如果实在无法拿到离职证明,你可以与新公司进行沟通,看是否可以用其他材料替代。比如原公司的工作证、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等,这些材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你曾在原公司工作过。但最终是否可行,要以新公司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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