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是否人走结清?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上班,现在打算离职了。我想知道试用期的工资是不是我一离职公司就得马上结清给我呢?我担心公司会拖着不给,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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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工资是否人走结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规定来分析。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说,当试用期员工离职,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是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的。 这里的“人走结清”,其实就是在强调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个时间节点,工资需要一次性结算完毕。比如,你在试用期内提出离职,办理完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公司就应该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把工资结算给你。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规定结清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工资结算的争议。总之,法律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应得工资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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