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办法中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有什么规定?
我有一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住人,最近收到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我不太清楚对于空置房,物业收取物业费有没有啥规定,是和正常住房一样收,还是有优惠?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了解物业管理办法中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规定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而空置房一般是指业主购买后,因各种原因长期未实际入住使用的房屋。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对空置房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定通常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不过,一般遵循的原则是,虽然房屋空置,但物业服务企业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公共区域的服务,如绿化养护、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所以业主还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费。 有些地方的政策规定,空置房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空置房报备,在经过一定的程序后,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减免。例如,有的地区规定空置房物业费可按正常标准的70%收取。这是因为考虑到房屋空置,对物业服务资源的使用相对较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合同中对空置房物业费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来执行。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收取的空置房物业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与物业协商沟通来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