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家电正常使用坏了应该算谁的责任?

我租了套房子,里面的家电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坏了。我觉得我是正常用的,不应该我负责维修,但房东却说是我用坏的,让我出钱修。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到底该算谁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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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维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过程中,如果家电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损坏,一般来说责任是由房东承担的。这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是租赁合同中的维修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房东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及屋内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当家电因为正常使用而损坏时,房东需要负责维修或更换。这里的“正常使用”指的是按照家电的使用说明和一般的使用方式来使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坏。其次是承租人的合理使用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您是按照正常的方式使用家电,因为家电本身的老化、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损坏,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家电维修责任由承租人承担,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所以,当您遇到租房家电正常使用损坏的情况时,首先查看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房东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房东拒绝承担,您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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