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有什么风险?


劳动关系转移到新公司可能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风险。 首先是工龄计算风险。工龄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劳动者的权益,比如带薪年休假天数、病假工资计算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手续不完善,可能导致原公司的工龄无法连续计算到新公司。例如,原公司工作了5年,转移到新公司后,若新公司不认可这5年工龄,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就可能会变少。 其次是薪资福利风险。劳动关系转移后,新公司可能会调整薪资结构和福利政策。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在实际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果新公司降低了工资待遇或者减少了福利项目,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就会受到损害。比如原公司有交通补贴、餐补等福利,新公司取消了这些福利,劳动者的实际收入就会减少。 再者是合同签订风险。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合同条款不清晰或者存在漏洞,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麻烦。比如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重要内容没有明确约定,新公司可能会随意变更这些内容,劳动者可能会面临工作不稳定等问题。而且如果新公司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也意味着劳动者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权。 最后是社保缴纳风险。社保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保障,如果新公司在劳动关系转移后没有及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会影响劳动者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比如医疗保险,如果中断缴纳,在生病就医时就可能无法正常报销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但即便有处罚措施,劳动者的权益还是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受到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