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否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我开了一家保健食品店,最近在整理经营规范时,听说保健食品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真的,想了解下法律上是不是有这样的要求,建立这个制度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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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者是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这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保健食品经营者在进货的时候,要对所进的货物进行检查和记录。比如,要查看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等,同时把进货的日期、来源、数量等信息详细记录下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所以保健食品经营者也需要遵守这一规定。 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好处很多。对经营者自身而言,可以保证所进的保健食品质量合格,减少因销售不合格产品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对消费者来说,一旦食用保健食品出现问题,可以通过记录追溯到产品来源,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监管部门而言,方便他们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所以,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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