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走了工资应该马上发吗?

我离职了,公司说要等下个月统一发工资的时候才给我结算工资。但我觉得人走了就应该马上发工资,不然我这段时间生活都成问题。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人走了工资是不是应该马上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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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人走了工资是否应该马上发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从法律原则上讲,人走了工资是应该马上结清的。比如,劳动者办理完离职手续,工作交接完成,用人单位就应当即时支付工资,这样能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会按照公司的工资发放制度,在固定的工资发放日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虽然这种做法不符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严格要求,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明确约定,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被允许的。不过,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公司工资发放制度为由拖延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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