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类型分为哪些?


劳动争议,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方面的事情产生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比如,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主张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单位否认时,就会产生这种争议。这时候劳动者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第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在劳动合同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可能出现问题。订立合同时,可能存在合同条款不明确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不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劳动者不遵守工作规定等;变更合同可能因为工作岗位调整、薪资变化等产生分歧;解除和终止合同更是容易引发争议,像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擅自离职等。 第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除名和辞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处理决定,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理不合理,就会引发争议。而辞职和离职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违约金、工作交接等问题,也可能产生纠纷。 第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工作时间过长、休息休假得不到保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不提供应有的福利待遇、培训安排不合理或者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都可能成为劳动争议的导火索。 第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就会引发争议。工伤医疗费涉及到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的权益保障,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支付不足,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比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