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怕员工起诉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感觉公司有些做法不太合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公司最害怕员工起诉哪些方面的事情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触碰这些红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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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常比较害怕员工起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简单来说,如果公司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有及时签订书面合同,员工就可以通过起诉要求公司支付额外的工资。这对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还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其次是拖欠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起诉后,公司不仅要支付拖欠的工资,还可能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对于企业的声誉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再者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当公司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时,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公司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这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也是公司比较忌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起诉后,公司需要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同时,员工因未缴纳社保遭受的损失,公司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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