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板说第二天离职老板不同意该怎么办?
我跟老板说第二天就离职,可老板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干下去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是必须听老板的继续工作,还是有其他办法能顺利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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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首先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处于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在试用期的话,提前三天通知老板就行,这三天包括通知当天。若你说第二天离职,没达到三天时间,老板不同意是合理的,你应再工作两天以满足法律规定的通知期限。 要是已过试用期,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不需要老板批准,但要确保老板收到通知。若你只是口头跟老板说第二天离职,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老板不同意有法律依据。你需要以书面形式,比如辞职信,并通过快递等可留痕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老板,保留好送达凭证。三十天后,无论老板是否同意,你都可以合法离职。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时即便你第二天离职,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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