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被开除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和老板签劳动合同,结果突然就被开除了。我心里挺委屈的,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想问问遇到这种没签合同还被开除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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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没有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却被开除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事实劳动关系是指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该劳动,双方存在着实际的用工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您与老板之间依然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在这家单位工作超过了一个月,从第二个月开始,老板就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比如,您原本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三个月被开除,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老板还需要额外再支付您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0000元。 同时,如果老板开除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您工作了一年半,正常经济补偿是一个半月工资,违法解除的话,老板就要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接下来,您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第一步,收集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这些证据非常关键,是您维权的基础。第二步,您可以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问题,把法律规定跟老板讲清楚,要求老板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和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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