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
我从公司辞职了,但是公司却不给我开离职证明。我找新工作需要这个证明,和公司沟通了几次都没用。我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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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不给离职证明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它能证明你在该公司的工作经历,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比如在找新工作、办理失业登记等情况下都可能会用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遇到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的情况,首先可以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它有义务为你开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改正。要是因为公司不给离职证明给你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比如导致你无法入职新公司而损失了工资收入等,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整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过劳动关系以及你已经离职的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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