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中发现单位未交社保怎么办?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单位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担心会影响我的权益。也不知道后续有哪些步骤要走,想了解一下在劳动仲裁流程里遇到单位未交社保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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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流程中发现单位未交社保,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的概念。社保就是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它应尽的法定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当发现单位未交社保时,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补缴社保费用。 在劳动仲裁方面,虽然劳动仲裁委一般不直接处理社保补缴问题,但未交社保可能会和其他劳动权益问题相关联,比如经济补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可以将单位未交社保作为一项重要的事实情况提出,要求仲裁委在裁决其他劳动权益问题时予以综合考虑。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交社保的事实,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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