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调动工作地点不愿意去该怎么办?

公司要把我调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新地点离家太远,我实在不想去。我和公司沟通了,但他们坚持让我去。我不太清楚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权利,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想了解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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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调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调动工作地点,而员工不愿意去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这种情况涉及到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公司不能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必须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如果公司未经协商就强行要求员工到新的工作地点工作,员工有权拒绝。因为这种未经协商的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若员工因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地点而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表明自己不愿意去新工作地点的原因和立场,要求公司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地点调动通知、与公司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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