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合同还被拖欠工资不给,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确认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事实。虽然没有合同,但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 接着,可以尝试和老板协商,向其表明按时发放工资是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很多时候,通过友好协商能够解决问题。 若协商不成,有以下法律途径可以选择:一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工资。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裁决。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单位给你打了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要是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总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