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没有签劳动合同还不发工资的情况,劳动者不用慌,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维权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直接与老板或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发放工资并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如果能够协商成功,能高效解决问题。 二是申请调解。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三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不按期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报酬等,逾期不支付的还会加付赔偿金。 四是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等。仲裁委受理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更好地维权,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