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资料不全该怎么办?
我打算申请劳动仲裁,可准备资料时发现有些资料很难收集齐全。比如公司的一些内部文件我没办法拿到,还有部分证据在同事手里,同事也不愿意提供给我。这种资料不全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才能顺利进行劳动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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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劳动仲裁资料不全的情况时,不用过于担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应对办法。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资料不全,我们可以先尽力自行补充。你可以与相关人员沟通协商,比如请求同事协助提供他们掌握的证据,或者与公司协商,看能否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倘若自行收集资料存在困难,也有其他途径。根据该法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如果有些关键资料在公司手里,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另外,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在某些情况下,鉴定结果也能作为重要证据。若遇到自己无法收集到的证据,还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仲裁委员会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总之,当劳动仲裁资料不全时,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途径尽量完善资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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