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降工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公司降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想要降低员工工资,首先要和员工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要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例如,公司经营困难,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出于和公司共渡难关的考虑,同意降低工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这种情况下降工资就是合法的。 此外,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当降低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说的是解除合同,但也侧面反映了如果符合此情形,公司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工资。不过,公司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比如有明确的工作标准、考核制度以及员工未达标的具体表现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里的客观情况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有可能会降薪,但同样需要与员工协商并遵循法定程序。 总之,公司不能随意降工资,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降工资,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