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单位需要扣工资吗?
我打算从现在的单位辞职,但是听说有的单位会在员工辞职后扣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做法合不合理,也不知道自己辞职后单位会不会扣我工资,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说,辞职后单位是否可以扣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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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后单位是不可以随意扣工资的。这涉及到劳动报酬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员工为单位工作,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员工辞职属于正常的劳动行为终止,只要员工按照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完成了工作交接等必要程序,单位就没有理由扣工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误,给单位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扣除一定工资来弥补损失,但必须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和标准。 所以,辞职后单位通常不能随意扣工资,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可以按规定扣除部分工资。员工如果遇到单位不合理扣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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