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登记是一个人的,离婚后会有影响吗?

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处不动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离婚会不会对不动产的归属和分配产生影响。具体想了解不同购房时间、出资情况等对离婚后不动产分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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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动产登记是一个人的,离婚后是否有影响,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如果该不动产是婚前购置的: 若一方在婚前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屋便构成一方之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不动产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平等分配,而应作为一方独立所有的个人财产处理。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的价值。 其次,如果该不动产是婚后购置的: 倘若婚后由一方单独购买,除非双方签订明确的所有权协议,否则房屋通常被视为夫妇共有的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夫妻一方在婚后用其个人财产全额购置房产且登记在自身名下,这一行为可被视为个人财产的“自然转化”,故房产仍然归属个人;反之,若登记在配偶名下,这一行为可视作赠予,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总房产值的50%。 最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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