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会赔偿哪些费用?没交社保的工伤又该如何赔偿?


工伤认定后,一般会赔偿以下这些费用: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是指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会按照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来赔偿。也就是你因为工伤去看病、买药、做治疗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都能得到赔偿,这部分费用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住院治疗工伤期间,会有相应的伙食补贴。 然后是交通食宿费,如果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那么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必要花费也能得到赔偿。 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金额的。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还会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一级)、85%(二级)、80%(三级)、75%(四级),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会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交社保,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因为为职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交社保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就要为此负责。比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所有应得的赔偿,都要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受伤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