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辞职公司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致残。现在我打算辞职,但是不太清楚公司这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赔偿。我想知道具体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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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因工伤致残后选择辞职,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赔偿标准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在工伤职工因工伤致残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维持生活和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其次,除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工伤职工还可能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工伤职工后续的医疗保障。同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述条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您需要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同时,建议您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或者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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