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六级没有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鉴定为工伤六级。现在我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没打算辞职。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工伤六级但没辞职的情况,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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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六级且没有辞职的情况下,是有赔偿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就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意味着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六级,不管是否辞职,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拿到这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受伤职工身体和劳动能力受损的一种补偿。 同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在不能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本生活收入。 所以,工伤六级即使没有辞职,也是有赔偿的,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在难以安排工作时可获得的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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