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为6级应该怎么赔偿?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6级时,赔偿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赔偿项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伤残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对于6级伤残,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是按月支付给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的生活费用。对于6级伤残,如果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且用人单位还需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工伤职工后续的医疗保障;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以帮助工伤职工在重新就业前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赔偿流程方面,通常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申请和支付。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