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打算买套拆迁安置房,但是又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房子买卖合不合法,受不受法律保护呢?毕竟这是一大笔钱,要是不受保护,我这钱不就打水漂了,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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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安置房。它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对于有合法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买卖,通常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买卖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如果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不具备合法产权,比如还未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的买卖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有些地方可能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在限制交易期限内进行买卖,可能会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不过,即使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买卖双方的权利也会根据过错情况得到一定的保障。 总之,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买卖时,一定要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当地的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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