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金赔偿标准基数如何计算?
我最近办理离职,听说有离职赔偿金,但不清楚赔偿标准基数怎么算。我工作几年了,工资构成有点复杂,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啥的。我就想知道这赔偿标准基数到底咋确定,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把各种奖金都算进去?
展开


离职赔偿金赔偿标准基数的计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离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而赔偿标准基数,就是计算这笔经济补偿的基础数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来说,计算平均工资时,要把劳动者这十二个月内获得的所有工资性收入加起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你在过去十二个月里,每月基本工资是 5000 元,另外还有平均每月 1000 元的绩效奖金,以及一些偶尔发放的津贴补贴。那么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就要把这些收入都算进去。假设这十二个月里你的总收入是 72000 元(包括各种奖金和津贴补贴),那么你的月平均工资就是 72000÷12 = 6000 元,这个 6000 元就是计算离职赔偿金的标准基数。 不过,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高收入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