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员工吗?
我现在怀孕了,但是公司好像有辞退我的意思。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公司在我怀孕期间能不能辞退我,如果辞退了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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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这里涉及到女职工在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也就是说,当女职工处于孕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以这两条规定的理由来辞退她。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女职工在孕期用人单位绝对不能辞退。如果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女职工认为用人单位在自己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自己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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