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两年多了是否还能获得赔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当时因为一些原因没去申请赔偿,现在想起来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到赔偿。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是否还能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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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相关的法律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补偿。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1年。你工伤已经过去两年多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很可能已经超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一旦超过这个时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工伤认定申请了。而没有工伤认定,就很难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偿。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你完全没有获得赔偿的可能。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尝试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这个角度看,你在工伤两年多后提起民事诉讼,很可能还在诉讼时效内。但是,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的伤害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情况。如果能证明这些,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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