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四个月不发工资能当天离职吗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已经四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上很困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当天就离职走人啊?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这么做合不合法,会不会影响我后续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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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个月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当天离职的。 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就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四个月不发工资,明显属于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种行为侵害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拥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当天离职。 劳动者不仅可以当天离职,还能要求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责令单位改正并支付工资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等。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权: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赋予当事人的权利。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将劳动纠纷争议提交至独立于争议双方的第三方机构,由该机构以中立立场对纠纷进行调解并最终做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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