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后还能收回来吗?
我之前把一套房产赠予了亲戚,现在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我想把这套房子收回来。但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可行,也不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收回。想问问大家,房产赠予后到底能不能收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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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产赠予后是否能收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房产赠予就是通过签订这样的合同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对于房产来说,权利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还没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通常是可以撤销赠与,把房子收回来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即使房产还没过户,赠与人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同时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到受赠人名下,赠与人要收回房子就比较困难了,但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如果受赠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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