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半年员工被公司辞退,公司该如何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还不到半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我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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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未满半年员工被公司辞退的赔偿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辞退情形,因为不同情形下赔偿方式不同。 第一种是公司合法辞退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况时,比如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第二种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未满半年,公司违法辞退,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第三种是公司因法定情形进行经济性裁员或者无过失性辞退员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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