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应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最近公司单方面给我调岗降薪,我明确表示不接受。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如何对我进行赔偿?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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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时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明白公司调岗降薪的性质。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公司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就擅自调岗降薪,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当员工不接受公司调岗降薪时,员工可以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以,当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员工不接受并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公司拒绝支付,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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