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劳务有什么区别?


劳动和劳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则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例如,个人请家政服务人员打扫卫生,这就是自然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公司请某个人进行临时的项目服务,就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其次,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隶属关系来看。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而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提供劳务一方不受接受劳务一方的管理,双方只需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比如,在工厂上班的工人,要遵守工厂的上下班时间、工作纪律等;而一个兼职翻译,只需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完成翻译任务就行,不需要遵循委托方的其他内部规定。 再者,从报酬支付方面来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并且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工资支付通常是定期的,比如按月支付。而劳务关系中,劳务报酬的支付完全由双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也较为灵活,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例如,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工作,一般是按照工程进度或者约定的时间节点领取工资;而一个自由职业者为一家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可能在完成项目后一次性获得报酬。 最后,从法律适用方面来看。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调整。这些法律法规更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诸多义务,如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加班费等。而劳务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在劳务关系中发生纠纷,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和民事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