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和不发赔偿有什么区别?
我工作的公司,既拖欠我工资,还在辞退我后不支付相应赔偿。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它们的性质、处理方式等方面有什么不同,这样我也好采取合适的办法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不发工资和不发赔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法律上存在诸多区别。 不发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发赔偿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在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在一些法定情形下,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例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不支付这笔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追讨。 总的来说,不发工资主要涉及的是劳动报酬的支付问题,而不发赔偿侧重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处理方式上,二者虽然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但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诉求有所不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