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贷未还清时离婚该怎么办?

我和爱人婚后买了房,有房贷还没还清,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和房贷该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有其他规定?很担心处理不好会有后续麻烦,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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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选择离婚,房子和房贷的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房贷未还清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处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未还清的房贷也由该方继续偿还,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数额通常会根据房子的现有价值、已偿还的房贷金额、夫妻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房子判给更有能力偿还房贷的一方,同时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例如,如果一方的收入稳定且较高,能够承担后续的房贷还款压力,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子判给他,但他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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